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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楼  发表于: 2022-10-26 22:36

昨天他去世了,等待56年的正义,没来

昨天他去世了,等待56年的正义,没来
“只为苍生说人话”一直是我写字的宗旨。大概在两年前,我曾经写过一个79岁耄耋之年的老人,他的名字叫汪康夫,因为遭遇了不公,鸣冤56年,但正义依旧缺席。

昨天,看到一则新闻,这位不幸的老人于2022年10月24日下午因病去世,享年80岁。

非常令人遗憾和愤怒,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,他依旧没能等到属于自己的正义。




下面是我两年前写的文字,今天重新再发一次。

这是一个令人泪目的真实故事。

一位耄耋之年的老人说:我一生总共做了24年真正的人,之后便是10年牢狱,55年喊冤。

01 祸起

公元1959年,江西吉安。

年仅18岁的汪康夫,吉安永新县人,从莲花中学毕业,分配到莲花县(原属吉安,后被划到萍乡)琴水小学,担任小学五年级语文教师。

汪康夫热爱教育,热爱文学,喜欢写诗创作,身边总有仰慕他的学生。原本,他应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,然而,一切在1966年戛然而止。


这一年,汪康夫24岁,5月16日晚,他像平常一样在宿舍批改学生作业。

突然,一群人闯了进来,他回忆道:

“没有任何征兆,社教工作组长突然带领公安到我宿舍捕人,我莫名其妙被投入监狱...”

他不知道,自己已经被公安机关认定:

以找学生“谈话”、帮学生“治病”、教学生“游泳”为名,使用各种流氓手段,强J十二名女生。

面对莫须有的罪名,他矢口否认。

他在微博中回忆:

公安局通宵达旦的审讯,我精神崩溃,在“重证据,不轻信口供”等政策的引导下,认为只要“重证据”,学生会证明我没有问题。于是在他们的追问下承认强J了全班女生。

社教工作组指派两名女教师把我班的女生找来谈话,诱逼她们承认被强J,于捕人九天后写出强J九名女生的调查报告。

社教工作组举报我强J九人,猥亵十人;公安机关认定我强J十二人,猥亵七人;法官凭“我个人认为”认定我强J二人,猥亵十人。

起诉书表明,检察官不信公安机关认定的被害人,二审判决书表明,二审法官不信一审法官认定的被害人。总之,最终我就成了强J、猥亵各种年龄的强J犯。

一场远胜“葫芦僧判葫芦案”的故事就这么发生了,莲花县法院一审判定:

汪康夫强J两名女生,猥亵10名同学罪名成立。

汪康夫不认罪,他在二审宣判笔录上写下:“我没有强J女同学。”

最后,汪康夫被判有期徒刑10年。

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,汪康夫在监狱中度过。

02真相

1975年,汪康夫减刑一年出狱了。

70年代,一个33岁的男人,没有结婚,还顶着一定强J犯的帽子,对他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。

他不敢出门,就算是下地种田,都要用一顶大草帽遮住脸,更不敢和左邻右舍说一句话。

汪康夫再也无法忍受这样偷偷摸摸的日子,他决定搞清楚真相。

他写信给当年的女学生,问她们为何要诬告他。

很快学生回信了,一人说:

“究竟为何事使您改造10年,倘若为强J了我而受刑,这是实在的冤枉,冤枉,大冤枉,我可到法院去作证。”

另一人回信说:“我以前不知道这件事会到我的头上来,我也要设法把这事弄清楚。”

汪康夫惊呆了,“10年牢狱,被害人竟然都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,这个罪让我怎么认?

在当年的判决中,汪康夫“强J”的两名女生尹福珍和洪仔妹是关键,他决定问个明白,但是他很纠结,因为这信要是落到了学生丈夫手里,可能会影响对方的家庭。犹豫再三,他决定试试。




洪仔妹很快回信了,并在信中向他道歉,她说:

“当时班上来了两个人,问我汪老师平时有没有在班上对我动手动脚?我回答说没有。对方大声呵斥说:“你不老实,班上的其他同学都交代了。”我当时胆小害怕,又不认识她们提供的材料中的字,按了个手印就走了。”






尹福珍也回信了,她说:

“当年我只有12岁。两名女老师找到我,让我交代汪老师对班上女生的不轨行为。我当时就说,没有。我真的没说过被你强J,我愿意去法庭作证。”






学生的回信让汪康夫非常振奋,为了防止被人说他串通当事人翻供,50年来,除了写过一封信外,他从未联系过两人,也未见过面。

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,1978年起,汪康夫一直写申诉信向各级法院申请复查此案。

可是,为何学校的人要栽赃陷害他呢?

汪康夫接受记者采访时,一句话道破了真相:

“我父亲是国民党军官嘛...”

03申诉

1975年,顶着强J犯帽子的汪康夫,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29岁的老姑娘周三英。她的出身也不好,父亲在解放前逃亡香港。

两个出生都不好的人结合了,并育有三女一儿。



汪康夫和妻子外孙合影

谁也未曾想到,这场申诉居然花费了半个多世纪的时间。

记者采访写道:“这些文字材料重量超过了7.5公斤,厚度是字典的5倍,累计超过120万字,等同于托尔斯泰的《战争与和平》”。

1978年、1980年莲花县法院重新调查报告中,有“被奸人未有证实材料、检举材料由教师撰写”等内容。

1986年,吉安中院与检察院联合调查的结论:办案程序不正常。建议撤销原判,予以纠正。

1987年,吉安中院又驳回申诉,称原一、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,并称汪康夫提供的两位被害人否认原检举的信件是经过串通取得,不能作为证据。

汪康夫不服,向江西省高院申诉。

1999年,江西省高院将案子转给了萍乡市中院。因为莲花县不再归属吉安市,被划分到萍乡市。

2000年,萍乡中院以和1987年吉安中院相同的答复驳回申诉。

2020年5月底,江西省检察院受理其申诉。7月29日,江西省检察院称因无法调阅案卷材料中止审查。




2021年4月26日江西省检察院通知:“基本事实清楚,基本证据充分,处理适当,申诉不能成立,本院不予支持”结案。




2021年8月10日,79岁的汪康夫在微博称,他收到最高检发来的短信,称已收到他关于刑事申诉的材料,需要他补充申诉材料。

他高兴的说,感觉又有希望了!

04去世

汪康夫说:“55年了,我从未放弃过申诉,我要堂堂正正做人,清清白白离开人世间。”




56年的时光,我们根本无法想象这位老人经历过多少挫折与打击,但他一次又一次遍体鳞伤地从深渊中爬了出来。

只因为,他始终相信,这人间还有“正义”!

法律谚语中,有句名言:“Justice is neither to be denied nor delayed”。

直译就是“正义既不能缺失也不能迟到”,换句话说就是“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!”

现在汪康夫已经离世了,他终于停止了艰难漫长的申诉。

但是,他等待的正义,依旧没有来临!